根据永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8月3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以上率下,精准整改,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整改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所室负责人担任成员,整改办公室设在党建办,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实化整改方案。收到巡察反馈意见通知后,党组书记、局长立即组织分管领导和相关科所室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拟定《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初稿经局党组多次修改完善并集体研究通过后印发。整改方案把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6项问题,分解成40个具体整改任务。按照落实巡察整改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标准,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期限,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
(三)健全制度规定。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以反馈意见为行动指令,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本源上抓治标治本,先后制定完善了多项制度,保障对整改问题的深刻分析、认真调研、定期督察,巩固提升整改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局党组履职尽责,推动整改工作有人担责、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有差距。
反馈问题:(1)耕地进出平衡缺口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已由市里牵头抓整改推进落实,逐步缩小耕地“进出平衡”缺口。一是建专班。成立县、乡两级工作专班,其中,县级专班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对应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每个乡镇(街道)安排2名市处级领导挂包,全面指导、全程督促,由市主要领导亲自约谈进度滞后情况,适时通报,下沉开展督查,并由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二是明任务。按照1:1.2的系数,自加压力,把恢复耕地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个乡镇(街道),确保足额完成“进出平衡”任务。三是理图斑。对二调至三调期间的可恢复耕地进行筛查,选出集中连片、复垦难度相对较小的土地图斑,作为集中工作对象,减少整改难度、缩减整改时间。四是定政策。针对资源条件不足的乡镇(街道)确实难以完成任务的情况,市里统筹安排、统一调配,制定补贴和补偿政策,鼓励条件好的乡镇(街道)补足缺口,充分调动积极性。五是重保护。按照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重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保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
反馈问题:(2)耕地占补平衡未达预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不高问题,我市已按照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重新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二是针对补充耕地数量、质量不到位,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等问题,已经严格按照部监管要求落实整改,其中18个已经通过部监管,还有11个项目现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正在部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重新备案。
反馈问题:(3)新增耕地后续监管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督促洪田、槐南2个乡镇抓紧按照补充耕地要求落实2个疑似问题地块复耕复种工作。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新增耕地管护办法,落实新增耕地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能够真正有效发挥作用。
2.落实高质有效的资源配置和要素保障工作有差距。
反馈问题:(4)批而未供形势不容乐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精准攻坚,至2022年底,完成批而未供处置项目25个,处置率30.2%。二是吃透政策,对所有供地项目进一步梳理,对项目主体、项目测绘数据、项目类型、供地方式等与省上相关要求对照,及时更正调整,确保我市批而未供处置符合监管要求,完成处置任务。三是加强各部门协同保障供地,主动对接市发改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靠前服务,提前介入,对拟处置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批,以加速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确保按序时完成任务。
反馈问题:(5)批后监管不到位,跟进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抓好源头管理。项目地块出让明确约定开、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将地块交付用地单位,确保按时开工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后续监管。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施工建设,加强批后监管巡查,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做好项目开工、建设、竣工的现场检查复核,并填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三是强化闲置处置。加强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对涉嫌闲置的用地项目,及时告知和督促用地单位予以整改,如确属闲置仍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闲置用地调查认定并处置。
反馈问题:(6)临时用地闭环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永政办〔2022〕41号文件规定,两块到期临时用地已由局执法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处理,已责令限期拆除地面建构筑物,组织土地复垦。二是加强临时用地跟踪管理,及时督促临时用地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落实临时用地复垦。
3.落实自然资源部执法工作“严起来”要求有欠缺,执法力度不够,高压态势未形成。
反馈问题:(7)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现象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已完成案件移送。因我局对违法建筑物没有强制执行权,截至目前,已申请永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8宗。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若干问题的规定》(永政文〔2019〕52号)文件的要求,违法建筑物的处置按照“属地原则”,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置。因此,永安市人民法院将违法建筑物的处置裁定由乡镇、街道执行。
反馈问题:(8)打击非法采矿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日常巡查,对非法违法采矿重点区域,增加巡查密度和广度。根据《关于持续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永自然资〔2021〕29号)文件要求,督促各乡镇、街道对我市134个关闭矿山、证照逾期矿山和原非法采矿点进行一日一巡,力争对违法采矿行为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二是针对矿产资源领域易发多发的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规模开采等矿产资源开发乱象及管理不规范问题,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矿产卫片)、引入GNSS(无人机)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矿产资源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执法模式,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反馈问题:(9)违法图斑核查整改进度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上级下发的合法性判定规则以及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以便做好图斑判定工作;二是对新增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对土地进行复垦。往后对于下发的图斑,及时排作业人员核实,并根据实地情况分类上报。
反馈问题:(10)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高度重视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持续深化自然资源执法,压实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提高土地违法发现、制止力度。二是严格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将同类型案件处罚款的标准进行统一。三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履行行政执法程序,对无故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加强案件的归档工作,对于已达到结案条件的卷宗及时进行归档。
指导督促基层自然资源所规范履职不够。
反馈问题:(11)基层所“尖兵前哨”作用发挥有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清晰认识当前我市严峻土地执法工作形势,主动适应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新变化、新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二是加强巡查工作,将巡查责任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巡查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下达通知书,填写好《巡查工作记录表》,写明巡查时间、区域线路、巡查基本情况和巡查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记录违法现状和制止措施、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或拟处理建议。
反馈问题:(12)对基层所资产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各相关所按要求落实固定资产出租管理的整改措施,建立房屋出租使用管理台账,并将变更合同和变动台账及时报局办公室和财务科备案,各经办人员若有变动务必做好工作衔接。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力度,对不符规定、不合理的支出坚决予以退回不予报销。三是提升财务人员素质和审核质量,增强对相关基层所房屋出租的跟踪管理,及时有效了解更新房屋的使用情况及租金缴交情况,做到租金收入及时足额缴交入库。
反馈问题:(13)对《永安市乡镇自然资源所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不到位,个别基层所存在变相套取工作经费、房屋店面租金催缴不及时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对不合规报销、不及时履职涉及干部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的危害,对拒腐防变现象加以警醒。二是对财务不规范行为进行思想教育,加强基层所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责任人2022年11月30日前退回违规报销差旅费。三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依法依规报账手续,保障乡镇自然资源所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5.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紧不够实。
反馈问题:(14)意识形态工作“2111”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工作报告中要有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并在党内通报。
反馈问题:(15)对干部网络安全意识教育管理有疏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定期自查。一是加强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保障、阵地建设管理(含各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号、QQ群管理),引导全体干部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或转发未经证实有可能给社会或他人造成伤害的信息。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和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局大会及微信工作群中开展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倡导网络文明行为,强化网络道德约束。
反馈问题:(16)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有差距。存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网络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定期自查。一是认真落实工作研究、情况汇报制度机制。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分析。二是加强干部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做好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美篇和公众号“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并建立台账。
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反馈问题:(17)有的问题未整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按“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组织各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把好资金项目上会关。二是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尽量保持会议记录过程的原真性。
反馈问题:(18)有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办公用品签领不规范问题,各科室、基层所仍存在类似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完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办公用品签领专人负责制,加强规范登记意识,严格管理制度执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招标采购违规现象明显。
反馈问题:(19)存在围标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剖根源,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闽矿测绘院与三明市地学科技有限公司审查不严,对此引以为戒。二是对于紧急任务,没有时间组织项目公开招投标,且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下的,在项目邀标时,将由局机关纪委对拟邀请竞标单位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项目采购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反馈问题:(20)存在提前支付、多付项目款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台账。局计财部门严格审核项目进度款合同履约情况,严格按照结账程序和合同规定结算项目款。二是从项目预算、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财务监督各环节入手,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从源头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督促项目中标单位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出现超合同价的情况。四是在工程项目协议及合同签订时,对协议及合同内容严格审查,避免出现名称无法对应等错误。
反馈问题:(21)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避免工作拖沓,对每年定时签订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运维合同等事务,提前进行预警提示,保障事先提交会议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执行招标采购。三是针对采购工会慰问品不规范问题,从2023年起,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精神,采购品种和采购方式先履行民主程序,经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同意方可执行,同时将原来慰问品采购签订的采购协议改成采购合同。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反馈问题:(22)挪用上级专项经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将挪用的专项资金补回,专项用于矿山测量核查工作及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对不符合专项资金支出的不予支出。
反馈问题:(23)拨付专项资金后续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三明市审计局通报相关问题后,立即责成地灾治理工程实施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实施乡镇财政所对支出进行调整,账务处理已完成,对不能在地灾治理专项支出的共11项抢险费用调整为行政支出。相关整改材料已反馈至三明市审计局,已完成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24)超范围使用本级专项经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在各专项经费年度预算的用途和范围内规范使用资金,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一条执行,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坚决纠正超范围使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二是对零星项目未安排列入年度预算的相关必要业务支出,须经局党组研究通过,按相关相近业务项目年度预算内调剂使用,并在年度预算调整中做相应预算调整。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反馈问题:(25)违规发放乡镇补贴;违规同城接待。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于2022年12月起停止发放从罗坊、安砂、大湖自然资源所借用至局里工作的三位同志的乡镇补贴。在今后工作中把握好人员调整时间节点,及时办理乡镇补贴增减手续。二是加强永安市接待管理办法的学习对照,核对排除不合规的接待人员。
反馈问题:(26)变相套取工作经费、超范围慰问、发放降温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教育警示,针对虚开冒领等利用日常谈话开展约谈提醒,对虚假代开票等牟利行为要求检讨,并追款问责。二是严格走账管理,认真审查办公经费支出渠道,保证账实相符,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对超范围慰问、发放降温费引起重视,不再发生。
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
反馈问题:(27)出租房屋租金收缴不及时;合同续签不规范;合同执行监管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梳理排查解决房屋租金收缴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二是已将局属房屋店面出租工作移交市国投集团,并告知可能存在的转租现象,避免问题再犯。
5.财务管理混乱。
反馈问题:(28)“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对到位应缴代收款,财务科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做到及时上缴,应缴尽缴,避免应缴代收款长时间滞留。
反馈问题:(29)大额资金走账未经审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强化财务制度的执行力,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走账,做到有支付必须有审批。于2022年11月24日补制办理了2019年12月从生态保证金、耕地保证金专户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户分别转入自然资源局基本户大额资金转账相关财务审批手续。
反馈问题:(30)会计核算不严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组织会计人员系统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和法规,提高会计人员核算法律常识、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二是严谨会计核算工作态度,财务收支每月进行结转,杜绝存在虚减支出会计核算处理现象。
反馈问题:(31)出差多报伙食补助;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2年11月24日将多报差旅费追回,完成实际支付勘查设计费的审核审批补正。二是从严按规审核报销票据,下发有关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条款,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知晓差旅报销标准。三是强化财务与业务审核把关力度,引以为戒让各部门充分认识审核的重要性,以双重把关提高细节审核的严谨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反馈问题:(32)主动抓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化对管党治党从严的感知,增强研究议定贯彻落实从严要求的自觉,主要领导亲自抓上会次数、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落实事项。二是局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做到应开尽开、应传达尽传达,确保关键假期节点有部署强调廉政内容。
反馈问题:(33)亲自抓力度不够;警示抓效果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副职领导对分管科室做到每年2次组织约谈,保障谈话内容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全面领导、形成良好政治生态为主。二是细化监督检查,对分管干部职工的出勤在岗情况、行为作风纪律、质效实绩表现等随机进行监督检查,以促进职责履行和干部良好作风养成。三是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以提出廉政要求,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及时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摆提醒,对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2.抓政治建设举措不实。
反馈问题:(34)主动学韧劲不足;跟进学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学习次数要求,力争把最新热点、重大时政、业务相关内容学全学深。二是形成交流研讨的氛围,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思考发言,交流点可为会议室及微信交流群等,把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丰富起来。三是建立用好“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搜集学习资料,保障学习及时、内容详实。
反馈问题:(35)联系实际学实效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有针对性开展中心组学习内容授课,围绕用什么学什么来制订学习方案,把真正反映业务发展动态、符合现实工作需要、解决存在思想疑虑和落实阻力的内容学起来,加深对学用结合及转化效果的感受。
3.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反馈问题:(36)机关党委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梳理定位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确履职尽责,做到该由机关党委议定的事项,不以上交局党组会研究来替代,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制定并落实好年度计划,增强按规定开展党务工作的思想行动自觉。三是落实好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平时小结收集,把各支部的特色亮点提炼出来。四是已引起重视,对发展党员因材料报审不及时,会议时间把握不当造成的问题,严格按发展党员程序来走准时间节点,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
4.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有差距。
反馈问题:(37)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坚决落实会前学习和谈心谈话制度,把握认真严肃、批评提高的基调,以对党忠诚、对同志尽心的负责态度,真诚点出不足,促成吸收转化和醒悟整改。二是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与党员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带出“红脸出汗”的党内民主格局,把党员的身份落到实处。三是按要求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突出求真务实,注重公平,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民主权利。
反馈问题:(3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各支部按规定程序完成“三会一课”制度,做到该学的不落,能学的尽量多,并及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党课。
5.队伍建设管理力度不够。
反馈问题:(39)干部考察不够深入不够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加强《干部任用操作指南》逐条学习检视,避免类似问题再犯。一是已由负责人事工作和党组会记录同志认领有关问题,对干部考察程序中需特别留意、易出错环节重点把握,对有关疏漏及错误细查原因,加以反思整改。二是对2019年6月14日股级提任考察谈话人数少等问题引起重视,加强标准学习,主动规范作为,堵上问题缺口。三是加强考察材料甄别审核,既做到全面反映实情,又做到细致周全比对,杜绝简单搬抄个人总结。
反馈问题:(40)干部日常监管不严,几年来先后有5名干部职工被处分,仍有干部持有企业股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注重加强“一案一整改”,由局机关纪委对有关案件进行归类,梳理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点。要求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作为防控责任人,以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找准防范对策,堵塞权力寻租等漏洞。二是制定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预警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分管领导对易发风险问题时常过问并严格审核把关,盯牢行业问题多发易发点,开展廉政风险工作廉政谈话和监督检查。三是已督促干部整改持有企业股份情况。2022年6月29日,永安市人民法院(2022)闽0481民初1694号已判决,要求涉及的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到市场监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删除其股东信息。因与原公司或存有经济纠纷,故双方均未配合好办理股份转让清空和股东信息变更登记,已督促该同志配合公司办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本次巡察中,中共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没有接到巡察反馈问题的线索。我局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共谈话提醒5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巡察组指出的存在问题虽已整改,但还需着力就问题整改进行巩固提升,避免反弹回潮,为此需完善以下几点:一是要重点抓好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对现实中仍存在难以集中连片、复垦难度相对大的问题,要时刻对标上级的标准要求,牢记耕地上不能突破的“高压线”,注重把握好监管工作中的时度效,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要持续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跟踪联络各乡镇和园区编制2023年处置计划,按拟定项目组装申报,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通过征地拆迁清零一批、分类实施开发一批、推进项目精准化报批等方式,倒逼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继续完善我市自然资源地价体系建设。三是要改进提升基层所前哨作用。注重对违法占地制止不力、非法违法采矿等问题的思考研究,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节约集约使用资源等法治宣传,梳理运用基层执法合理合法的工作举措,加大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和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改进基层所日常巡查监管制度执行得不扎实现象。
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将围绕强化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在巩固巡察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我局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市委巡察是对局党组的一次政治检验,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统一思想,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当作优化我局政治生态、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和巡察整改深化。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能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防治问题回潮。
三是强化督查管理,巩固整改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与纪律约束,加大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善作风,持续巩固深化巡察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852900;通信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gtjdb@sina.com。
中共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