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永安市委第五轮第一批次巡察公告
按照永安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2月11日开始,市委巡察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分别对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洪田镇上石村、市交发集团、市委老干局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日左右。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实事求是来信、来电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
市委巡察一组
被巡察单位: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组 长:杨克文
副组长:王新峰、徐晓佳
值班移动电话:13507599110(工作日8:00-20:00);
电子邮箱:13507599110@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永安市A003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洪田镇上石村
组 长:雷盛祺
副组长:李子杨
值班移动电话:13605988220(工作日8:00-20:00);
电子邮箱:13605988220@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永安市A003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市交发集团
组 长:夏晓晖
副组长:林廷宏
值班移动电话:18859850440(工作日8:00-20:00);
电子邮箱:18859850440@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永安市A003号邮政信箱
市委巡察四组
被巡察单位:市委老干局
组 长:吴洁华
副组长:吴发林、刘如姬
值班移动电话:13960500330(工作日8:00-20:00);
电子邮箱: 13960500330@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永安市A003号邮政信箱
信访受理范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和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为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特公布永安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653556)。
特此公告。
中共永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